下酒
要喝酒,总得有点下酒的,名点,或者佳肴,自然很好,馒头,或者黄豆,也不错。酒,可以将就,菜,也可以将就,而既然有了酒必得有点东西下酒,这个,不能将就。
要是你看到一个闭上了眼睛倒倾了瓶子就往自己肚子里头灌而根本不用下酒或者身边根本没有下酒之物的,那只有两种可能,他不是在正常地喝酒,或者,他正在喝的不是正常的酒。恰好注意到了这样的情景的人留心了,可供你的选择也是两种,一是视而不见,不拿正眼去看他,或者呢,赶紧拨个有奖报料电话,让1818黄金眼来看他。
这么惊心动魄的晚霞,这么多愁善感的黄昏,让你说什么都不对,除了什么也不说,让你做什么都不是,除了把酒临风。
《水浒传》里,“小二,切五斤牛肉,烫一壶酒”,是常有的场景。据说,武松打虎之前,就喝了十八碗酒,吃了五斤牛肉的。就是那几个要在沧州结果林冲性命的“不尴尬人”,为了不让店小二来打扰,就一口气要齐了菜蔬果品酒馔,在里面吃了半日酒。要是他们只要了酒而没有要下酒的,不光小二会不时地来看顾提醒,而且也容易引起别的客人的怀疑,先自露了自己的马脚。——只是他们密中有疏,口中讷出了“高太尉”的名字,让本有疑心的小二得了风声,而后才告诉了林冲,好让他有所防范。
大多的人,上了桌,把了盏,其实是装着喝酒,真的吃菜,是假喝酒;真爱酒的,才是真的喝酒,装着吃菜,酒呢,就是“枪毙烧”,也没事,而下酒的,一碗油炒硬蚕豆,一盆酱爆青壳螺蛳,足矣,要是还有三二两椒盐花生米在手边,那就近乎奢侈了。书载:加饭酒佐以冷盘最佳,若陈加饭与元红兑饮,配蟹下酒,乃是饮者一大快事。可见,老酒和下酒的成分和配比,如果合适的话,乃是一张幸福的处方呢。
下酒,也有另类的。以《国语》下酒,并因此而通过了丈人选女婿的暗访而成功晋升为东床的,有。把年轻时候新鲜脆嫩的记忆给风干了,等年老的时候下酒赋诗的,也有。至于在“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场景中,那样的“下酒”,则是推心置腹的情怀和高山流水的雅韵了。
而在“煮酒论英雄”的宴席上,真正的下酒,倒也不是案上的佳肴,而是宾主各怀的鬼胎。不知道的,是曹操在低吟“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的时候,喝的是什么酒,用以下酒的,又是什么——会是江中的往事么?会是“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的彷徨么?
忽然想到,在哪一个黄昏,找一块毛石,挨了边坐了,抖抖索索地铺开了包装纸,暴露出半包茴香豆或是鱼皮花生,再咬开一个小炮仗,向了西边,猛来一口,嚼两粒蚕豆,发现硬硬的,已经难以被自己轻易制服,只是味道依旧熟悉,眼中就有些潮湿,待抬起头来,看上一眼西边的山头,正是残阳如血,便叹了一口气,再抓过瓶子,来一口……也许,就再不忍心抬起头来,看一眼那黏稠在地平线上的夕阳的西下了。
玄 色 (下)
文/黄汇源
第四章 枪毙烧
定讲师将一根草棍塞进牙缝,双手擎起,伸了一个大大的懒势。“水生爹爹,喝酒吧。”琪宝突兀地说,他打开挎包,从包里拎出来一瓶酒:“是爸爸从上山亲戚家带回来的,他不喝酒,这酒送给你喝。”琪宝将酒瓶递到定讲师眼前。定讲师眼睛一亮,伸手接过,拧开瓶盖,鼻子凑上去嗅了嗅:“这是上山人用金刚刺烧的。”“金刚刺是什么东西?”定讲师说:“一种藤,下面有块茎,块茎里有淀粉质,酒是用含淀粉的粮食做的,粮食稀缺,也只有山里人家,才能烧出这种土酒来。”“我爸爸说这酒叫‘枪毙烧’。” “这酒极炝,入喉难受,所以才有这样一个名字,但终归是烧酒。”
定讲师喝了一小口,迅速拧紧瓶盖,右手掌扪住了嘴巴。“难喝吗?”“还行吧,我是怕酒气从嘴巴里跑掉。”琪宝暗暗发笑,定讲师喝烧酒总爱这样扪住嘴巴。
“你想听什么?”定讲师问,他说穿了琪宝的心思:“想听你讲,我姨父和奶奶是从哪里来的。”定讲师说:“这个,不行吧。” “可是你都喝过了,草荡里没有你不知道的事情?”水生在一旁帮腔。“你为什么不问你琪生哥哥。”琪宝撇撇嘴:“他不肯告诉我。”定讲师看着手中酒瓶,犹豫了:“你发现什么了?”琪宝说:“有点奇怪,那天奶奶去坟头上供,不知道她叫了声什么,坟头上下来一只大鸟,那大鸟就舞动起来,然后奶奶也跳起舞来。”琪宝学着大鸟或奶奶跳舞的样子。
“你们起个誓,听到的不许说出去。”水生马上举起左手,他示意琪宝也跟着做。“那天琪生奶奶是不是穿了一件玄色的衣裳?”定讲师问琪生。“不知道什么叫玄色,颜色好像是黑中带点红的。”琪宝说。
“那是一只叫朱鹗的鸟。”定讲师喝一口酒,又习惯地用手扪住口。这时,水生从灶房里拿来一条咸鱼干,定讲师咬一口鱼干下酒。琪宝看得清楚,那是条生鱼干。“你俩今后将成为很好的朋友,是一辈子的那种,都要去读中学,只有多读书才能明白历史的真相。”我们早已经是朋友了,琪宝和水生心有灵犀地对望一眼。“我今天说的事,现在还不能够说,你们听过就忘了它,千万不要去嚼舌根。当这件事快被你们忘记了,会有人来说起的。”琪宝和水生一齐点头。
第五章 叫魂
定讲师喝了二两枪毙烧后舍不得再喝,酒对他来说,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甚至是比命还重要。一口入喉,就止不住各种话题,一旦搁下酒碗,故事就像午后的阵雨一样停驻了。夏日的大雨,把吵吵嚷嚷的虫子浇灭,有些干脆被雨水带走,做了鱼饵,不远处的长沟里,有鱼跃出水面的“啪刺”声。水生的耳朵竖起来,循着鱼儿弄出来的声音转动着,追踪着它们的身影。
喝酒的一个理由
中午时分,往餐厅走的路上,看不见的风从四面袭来,扑在脸上,让人联想到了雪的味道,所谓的“雪风气”,不由感到一种锲入脊背的冷;遇到的人,多呈收敛之状,羽绒衣的链子,一例拉到了脖颈的尽头,双手插在衣袋或是裤袋里,无袋可插的,则手根紧缩,藏在了衣袖里,行走的轨迹,细碎而又凌乱,作哆嗦科;形容既已紧张,颜色亦多憔悴,仿佛经了霜的茄子挨了冻的花草一般,一夜之间,都褪尽了红和润。
于是想到了喝酒。
在农村,由于天气而无法做事的时候,才是无事可做的时候,而这样的时候,就是喝酒的时候。
照例,这样的中午,天应当是飘着雪的,雪不一定大,但一阵紧一阵的北风一定会改变它们飘扬的方向和飘落的速度,如果还有点雨夹杂在雪的里面,那雨一定是像刀子一样不留情面的,刺得你呲牙咧嘴,眉关紧锁。风雪把人赶到了屋子里之后,一定还不会甘心,它们会合了伙在瓦楞上吱吱地叫,在后门的缝隙里拼命的挤,而且常常会成功,然后贴了地面登堂入室,然后仰起身子,冷不丁地钻进了你的裤腿。它们要告诉,这屋子,也不是堡垒,躲得了风雪,也躲不了寒意。
这时候,喝酒的理由就充分了,喝酒的条件也就成熟了:此时不喝,更待何时。
喝酒,就是喝酒,只要有酒,哪怕只是价低质次度数高的“枪毙烧”。“下酒”当然不能没有,但,有了小半碗雪菜烧细(小)鱼连同冻实了的大半碗前鱼汤,有了一碟青菜,有了现炒的一盆黄豆,足矣——自然,如果“枪毙烧”换作了糯米搭的红酒,温热了,而且量管够,如果那一碟青菜炒的时候恰好家里的油灌还比较富裕所以倒油的时候倾斜度比较大手势有点失态,就更妙了。
陪酒的人,是一叫就到的,反正是人同此心,一声喊去就是。
三个五个闲人坐了,三个两个玩笑开了,酒就不知不觉地喝下去了,先是一盏两盏的,再是半碗一碗的。于是,家里的热气就蒸腾起来了,空气就迷糊起来了,而酒客的口气也随着身上的暖意而放大起来了。不用说,芝麻绿豆般的小事,也会争得脸更红脖子更粗,就是什么事情也没有,也会争出点事情来,因为“酒”和“喝”的本身,就是话题,就是事情,高啦,低啦,多啦,少啦,深啦,浅啦,慢啦,快啦,都是。
要是碰巧还能笼一堆炭火,整一个火锅,煮半锅狗腿,辣的香的味道一起和熏烟燎火一起,充盈了整个的屋子,那就好上加好了。在这样的情景之下,风声听不到了,寒冷也觉不着了,三五碗下肚之后,走路时脚的落地,扳手时腕的用力,都会失了分寸。
“划拳”,是少不了游戏,可以助酒,可以省菜,可以人人平等。“划拳”时候的道道,是很多的,有不少,只是方言,只需意会,也许还只能意会,好不容易写下来,既不像话,也不中听。其实,就是不经“包装”,直接三六九地喊,也没事。在喝五幺六之间,郁闷没有了,贫困没有了,娶不到老婆造不起房子的“他妈的”,也就没有了。
时间?这时候的时间也早已经打了瞌睡,来与不来,走与不走,都无人在意,无人领会,像我这样,一个人就是一个家的全部子集的,更不会领会。
只有待其中成了家又没几年有了孩子又没几岁的哪位酒客的老婆差了孩子来找的时候或者年轻的老婆索性借了孩子的理由来找的时候,时间,才会被注意到:
咦?天怎么都黑定啦?
本书为关于酒文化及美食文化的纪实性散文著作。从作者个人的饮酒谈起,分缘起、酒相、乡村两酒民、嗒点、摊酒、门前清、关牛棚、酒的品质、枪毙烧、金刚刺、酊乙、一粒糖过酒、草棚对酌、脚步钿、茅婆婆、黄酒、记美食、竹菰、桑蕈、桑果、白箬笋、哺退蛋、生糖猪油糕、田鸡、糖粥担、吃食担、团子担与冷糖担、羊汤、炒米茶、蒸缸蹄髈、砂锅炖鱼、五香豆腐干、食有鱼等五十二目,笔触及于乡野、城镇人等的饮酒和饮食,描摹底层知识阶层的饮酒和饮食尤其深刻,从而反映和凸显了时代的变迁。具有极为深厚的文化蕴涵、生活积淀,以及阅读的乐趣和快感。
酒精血液
我一生不会真正爱上一个女子,因为我是个浪子。只有酒,是我的生命。当酒精由咽喉滚下,与血液融合的时候,我就完成了一次生命的畅想,我希望这是永恒。
夏日雨后的夜晚,从地面蒸腾的热气被晚风吹的到处都是。街上宽阔一点的地方坐满了纳凉的人。我是在行走的。独自一个人。这是在一个江南的小镇。晚上九点三十分。
我坐下的地方是这个城市最热闹的也是唯一的广场,坐在大排挡,会自动有人送来一杯啤酒,然后再问你要吃什么。
广场的对面响起喧嚣的音乐,因为只有那里是霓虹最亮的地方。充实着大酒店,豪华酒吧……我什么都不要,只是大口大口的喝酒,然后感受它们迅速的略过咽喉,进入肠胃,再变成汗滴,流出体外。
这里是我的家乡,我一年有九个月是在外面的,不是读书就是游玩。我熟悉这个城市,但熟悉就是讨厌。就算是那三个月,我也不想回来,只是我会累,会容易受伤。
喝完第三杯的,眼前已有些昏厥,身边是各式的,自由的喝酒的人,晚风暖暖的,巨大的吵杂声,忽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秋,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喝酒?
我扭过头去找寻,全是陌生的脸,不知道是谁问我。
秋,是不是喝多了,连我们都不认识了?
我看着眼前的男女,是我认识的,但他们叫什么?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秋,你好象很不对劲?
女孩用手理了理我的头发。哦,我想起来了,他们是我高中的同学。女孩坐在我前面,常在我上课睡醒了后帮我理头发。
是你们,我知道的,你们……
女孩幸福地看着男孩,她的手在夜色暗淡的灯光下似有轻缓的魔力般,从我的头移到了男孩的头上。男孩傻傻痴痴的就好象这一瞬间便是永恒,用尽全力的拥住女孩……
祝福你们。我喝完了第四杯。全身热的像是要融化了似的,今天晚上没有月亮。
他们走了,昏暗的灯光照下他们的影子,渐渐的像是一个人。曾经在聊天室里一个女孩说过,爱就是让两个人变成一个人,。我想他们是做到的。
十点五十四,我喝下了第六杯,开始有风,带凉意的那种。四周喝酒的人也因为酒精的沉淀而越加喧闹和无稽。
我看见一个伶仃的歌女,背着一把民谣吉他,穿一袭洗的发白的粉红色连衣长裙,长发一直垂到肩下,遮住了衣服在背后裸露的肉体。
她正被调笑,其实很少人会听她的歌,只是因为她是七岁年轻的肉体,虽然她的歌很美也很便宜。
我把她叫过来,给她倒了一小杯啤酒,让她坐下。我点了十首歌,先给了她钱,叫她慢慢的唱。
她开始唱,带点妩媚,带点沧桑,带点随意,不做作,不经意的感激,她的歌其实是很美的,远不像她的年龄。
我喝下了第七杯,胃已经有些难受,像是一只等待下蛋的鸡。刺痛,鼓胀。再有就是头晕,天昏地暗的晕。小女孩的歌变的遥远,我忽然想起清石小溪的年代,一个童年到成长一直拌着我的女孩。她是最喜欢穿粉红连衣裙的,夏日里将长发弄的湿湿的挂在肩后。我无论是在她身前,身边,身后的时候,都能看见她的眼睛,她小起来的时候,有冰棱相激的清脆的声音。
终有一天,我们各自分开,经历了彼此在大城市和高等院校的新鲜,刺激,幻想和失败。于是再见我的时候,她眼中的陌生和拒绝让我颓然。从那时候起,我可是喝酒,开始拒绝一切女孩对我的爱恋,甚至让朋友觉得我是个同性恋。
我喜欢夜晚,因为夜晚的时候,我可以不必顾及的喝酒,醉了就睡一觉,第二天再继续。我总是一个人喝酒,喝最便宜,最劣质的酒,躲在喧嚣城市最阴暗的角落,混迹与人群里,我流离失所。
我没能喝下第八杯就倒在了桌上,感觉我灵魂的游荡,却摆脱不了这样一个空间,左右冲突,迷迷朦朦。
再醒来,已经十二点,一天又过去,一天还会来。身边坐着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歌女,她恰与我醒来时停下了她的歌。
她说,正好十首了,谢谢你。
我无言的沉默,一口喝完杯中所剩的酒,付了酒资,将剩下的全都给了这个小女孩。然后大步离去。
她抱着吉他在身后追我,大声的叫我。我体内暗涌的酒精终于与血液融合,冲破了五脏,流过了心室,徘徊在大脑。声音渐远,我又完成了一次生命永恒的畅想。
我一生不会真正爱上一个女子,因为我是个浪子。只有酒,是我的生命。当酒精由咽喉滚下,与血液融合的时候,我就完成了一次生命的畅想,我希望这是永恒。
夏日雨后的夜晚,从地面蒸腾的热气被晚风吹的到处都是。街上宽阔一点的地方坐满了纳凉的人。我是在行走的。独自一个人。这是在一个江南的小镇。晚上九点三十分。
我坐下的地方是这个城市最热闹的也是唯一的广场,坐在大排挡,会自动有人送来一杯啤酒,然后再问你要吃什么。
广场的对面响起喧嚣的音乐,因为只有那里是霓虹最亮的地方。充实着大酒店,豪华酒吧……我什么都不要,只是大口大口的喝酒,然后感受它们迅速的略过咽喉,进入肠胃,再变成汗滴,流出体外。
这里是我的家乡,我一年有九个月是在外面的,不是读书就是游玩。我熟悉这个城市,但熟悉就是讨厌。就算是那三个月,我也不想回来,只是我会累,会容易受伤。
喝完第三杯的,眼前已有些昏厥,身边是各式的,自由的喝酒的人,晚风暖暖的,巨大的吵杂声,忽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
秋,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喝酒?
我扭过头去找寻,全是陌生的脸,不知道是谁问我。
秋,是不是喝多了,连我们都不认识了?
我看着眼前的男女,是我认识的,但他们叫什么?我们是怎么认识的?
秋,你好象很不对劲?
女孩用手理了理我的头发。哦,我想起来了,他们是我高中的同学。女孩坐在我前面,常在我上课睡醒了后帮我理头发。
是你们,我知道的,你们……
女孩幸福地看着男孩,她的手在夜色暗淡的灯光下似有轻缓的魔力般,从我的头移到了男孩的头上。男孩傻傻痴痴的就好象这一瞬间便是永恒,用尽全力的拥住女孩……
祝福你们。我喝完了第四杯。全身热的像是要融化了似的,今天晚上没有月亮。
他们走了,昏暗的灯光照下他们的影子,渐渐的像是一个人。曾经在聊天室里一个女孩说过,爱就是让两个人变成一个人,。我想他们是做到的。
十点五十四,我喝下了第六杯,开始有风,带凉意的那种。四周喝酒的人也因为酒精的沉淀而越加喧闹和无稽。
我看见一个伶仃的歌女,背着一把民谣吉他,穿一袭洗的发白的粉红色连衣长裙,长发一直垂到肩下,遮住了衣服在背后裸露的肉体。
她正被调笑,其实很少人会听她的歌,只是因为她是七岁年轻的肉体,虽然她的歌很美也很便宜。
我把她叫过来,给她倒了一小杯啤酒,让她坐下。我点了十首歌,先给了她钱,叫她慢慢的唱。
她开始唱,带点妩媚,带点沧桑,带点随意,不做作,不经意的感激,她的歌其实是很美的,远不像她的年龄。
我喝下了第七杯,胃已经有些难受,像是一只等待下蛋的鸡。刺痛,鼓胀。再有就是头晕,天昏地暗的晕。小女孩的歌变的遥远,我忽然想起清石小溪的年代,一个童年到成长一直拌着我的女孩。她是最喜欢穿粉红连衣裙的,夏日里将长发弄的湿湿的挂在肩后。我无论是在她身前,身边,身后的时候,都能看见她的眼睛,她小起来的时候,有冰棱相激的清脆的声音。
终有一天,我们各自分开,经历了彼此在大城市和高等院校的新鲜,刺激,幻想和失败。于是再见我的时候,她眼中的陌生和拒绝让我颓然。从那时候起,我可是喝酒,开始拒绝一切女孩对我的爱恋,甚至让朋友觉得我是个同性恋。
我喜欢夜晚,因为夜晚的时候,我可以不必顾及的喝酒,醉了就睡一觉,第二天再继续。我总是一个人喝酒,喝最便宜,最劣质的酒,躲在喧嚣城市最阴暗的角落,混迹与人群里,我流离失所。
我没能喝下第八杯就倒在了桌上,感觉我灵魂的游荡,却摆脱不了这样一个空间,左右冲突,迷迷朦朦。
再醒来,已经十二点,一天又过去,一天还会来。身边坐着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歌女,她恰与我醒来时停下了她的歌。
她说,正好十首了,谢谢你。
我无言的沉默,一口喝完杯中所剩的酒,付了酒资,将剩下的全都给了这个小女孩。然后大步离去。
她抱着吉他在身后追我,大声的叫我。我体内暗涌的酒精终于与血液融合,冲破了五脏,流过了心室,徘徊在大脑。声音渐远,我又完成了一次生命永恒的畅想。
一个人的缑城(9)东门酒厂
东门酒厂
那根小时爬过,把大人吓得半死,也被揍得半死的烟囱还在,醒目地立在东门酒厂。
年前,瞥见蓝天下高耸着的烟囱,溜进厂里,冷不防被呼呼响窜出的二条猛犬狂追,人急跳墙最后被追进七石缸里方始脱险。这回学乖套近呼,叫上红光满面的门卫师傅,稳稳地在弥漫的香气中边听边拍。
门卫师傅,是在一九九二年改制时留下来的酿酒师,不过真正的酿酒把作老师,是来自东门三坊墻弄的原住居民、柏屏黄氏家族的黄之文师傅。
东门酒厂,在一九五五年的公私合营运动中,由十多家散落在各乡村的酿酒作坊,合并组建的地方国营酒厂的总厂所在地,真正的百年老厂。
东门酒厂酿造的黄酒,是浙派二类酒中的宁式酒,另一类就是大名鼎鼎的绍兴酿造的绍式酒。
酿造工艺最大的区別是,宁式酒在发酵过程中,要加入一种称作辣蓼的野生植物制成的酒曲,人们称之为“白药”。
“白药”加多加少何时加入,成为整缸酒好坏的关键,犹如铸剑师在经过千锤百炼后,对坯剑进行淬火的时刻,成败在此一举。
纯粮酿造的原酒,火候把握不准或保管不当,味道会变酸,因此缑城里有句形容一不做二不休的俗语,叫做“好么做酒坏么做醋”。赌徒下大注时最喜这句话了,一边唠叨壮胆一边孤注一掷地下注,但结局通常是唉声叹气退出赌局。
缑城人把黄酒称作老酒,白酒称作烧洒,因烧酒性烈,也形象地叫作枪毙烧。盛老酒的瓶因为要遮光,玻璃颜色是深色的,白酒瓶是无色的,不知何故分别称为红毛瓶与烧酒瓶。
以前,小城逢年过节操办红白喜事,用东门老酒招待客人,是一件非常讲得出场的事,在东门酒厂工作,更是一份体面的职业。
酿好的东门老酒,无论容身于酒瓶、酒甏还是酒窑,皆静默如山奔腾如河地聚集着力量,也无论你身处江湖之远或高堂之上,皆如气吞山河如虎的大将军稳坐中帐不迎不拒。
与千百座小城一样,有酒当然就有高阳之徒,其中总有几个人以及他们的酒事,鲜活在人们的记忆中,成为小城的一部分。
三叔,就是这样一个人!
三叔不是我的三叔,也不是城里谁的三叔,人们叫他三叔,是因为他住在水角凌路水井头旁的“三层楼”里。这“三层楼”,其实就一间一层小瓦房。因房小床窄,三婶睡床上,三叔睡床顶,猪睡床下!他们竟然在床下养猪!养猪以补贴家用,人们据此先是戏称后尊称他为三叔。
当时艰幸的生活可见一斑,但几乎从未见过二老有过自卑与愁眉苦脸的样子,尤其是三婶,身材矮小,常年挑着差不多齐身高的长桶篮,加工卖些四季应季食品,风雨无阻地上街挑卖零食。她的葱烤海蛳很好吃,剪尾可直接吸吮的一分一盅,末剪尾的一分二盅,我们当然是买一分二盅的,凡是能插得下蛳尾的桌缝、门缝、防风扣、铅笔刀等地等物,不管新旧到处都留下我们扳蛳尾的痕迹。置身于近乎幸酸的艰辛生活,三婶满是皱纹的脸上,却是一天到晚总是笑容可掬的样子,是母亲对儿女的那种慈祥欣慰的笑。小城“7.30”洪灾后,他们的捐款也多于一般家庭,她没有子女,小城如果也有母亲的话,一定是她这个样子的!
三婶没有固定摊位,但让人感觉到她的摊位无所不在。三叔就不一样了,除了上班,就钉子似的钉在“三层楼”前小沿阶上喝酒,其它地方几乎就没看到过他的影子。
三叔一开始打零工,后来在一家社队办厂做翻钞工,加上家里发生变故,常喝酒解困、解惑,逐渐喝酒成仙。到后来甚至长年到头不吃饭,光喝酒。喝酒时间也没个定数,早、中、晚、夜随时开喝,一喝数小时。开喝时,放一把角排凳在沿阶当桌子,坐在小矮凳上,双肘支在双腿上,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永远是一杯一碟一人的酒局。
三叔对杯中物,每喝一口,总是缓缓的把酒递到嘴边,先深嗅一下缓缓吐岀一口气后,定定神,再尖嘴猛地啜上一小口,随着锁眉、咪眼、缩脖等动作一一展开,全身心做好开怀迎抱的准备后,才会将口中酒翻滚几口后,伸脖紧喉吞咽下去,紧接着眠嘴凝神屏气一会,死去活来的长舒着吐出一口浊气,如此这般才算是喝好了一口酒。
三叔下酒的菜通常只一碟,虽只一碟,每次夹菜,都会郑重其事的先将筷子在凳子上别别齐,然后不停的将碟中菜反复拨垃整齐,再夹菜送进口中。无论荤素,皆能吃出别样的热闹味道来,即使下酒菜只是一碟蚕豆芽,必定是一粒一口酒,决不胡乱多吃一粒,即便是吃一粒蚕豆芽,也是鼓起腮帮子左嚼右拌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大口嚼肉呢。荤菜一般就臭虾烂鱼之类小海鲜,即便是一只蟹脚,也要含在嘴里下过三口酒后,才会依依不舍的吐出壳来,要是让三叔有个蹄膀啃着下酒,不知会吃出怎样的气势来。
三叔喝酒不同于往死命喝的酒疯子,从不多喝,也不喝多。以前没经历过多少生活,以为酒量大的高堂之上的人才配称酒仙。后来逐渐觉悟,象三叔这样,细细的对待每一餐、每一杯、每一口,把全部艰辛全部幸酸全部苦闷,不事娇情地揉入其中,无异于小城酒仙,从不喝酒的三婶也算一个!
自己也到了可端杯上桌的年龄的时候,新酒种啤酒出场了。当初买啤酒是盛塑料袋带回的,也有自带热水瓶、烧水壶、钢精锅等家什去购买的。随着啤酒的登场,各种牌子各式酒各种酒局,也逐渐的多了起来。不喝,它随你,喝了,你随它,鲜有没当过几回醉鬼的人。
八十年代初,大学没考进,当兵没检进,进厂没路道,又没梁山泊可投。幸好青春年少也不知道愁为何物,就拜老师头学拳脚,拉帮结派准备做老本了。
做老本的你不会喝酒,都不好意思说自己会点拳脚功夫。当初,炼拳脚的人,喜好穿肥大的灯笼裤,腰扎功夫带,这功夫带是用丈许的府绸布绕成。话说有回在西门帮阿良家喝酒,喝到下半堂,阿良晃里晃荡的去小便,许久不见其归席,顺窗户看他抱着一棵小树不撒手,也不理会他,大家依旧海呼山啸的胡吃海喝,不久动雷轰轰响、龙光闪电勿停歇。怕他被雷劈了,出去牵他回来,却是牵不动,你道为何?系裤子时,不胜酒力的他,用功夫带把自己与小树系一起了,这哪里还走得脱!类似这样洋相筒掼背脊的笑话,数不胜数。
当初意气奋发一起喝过酒的几拨人,他们虽说不是当时的人中翘楚,但大多都是身怀才华与抱负的人,其中不少人,无论怎样认真努力地生活,总被接踵而至的磕磕拌拌紧紧缚在一起,余生都被困着脱身不得,或在风起云生之时被无法预知的变故甩到岸上,徒看眼前百舸竞流束手无策。偶尔小聚借酒壮志凌云一番后,终复归沉默。布衣蔬食背后的真相,是无力奋争的无奈与心酸,令人嘘唏不已!
事过境迁,小城几乎什么都变了,或好或坏,唯这东门酒厂,似乎什么都末变,不好也不坏,在繁华的城中央,兀自劳作轮回。
古法老酒刚酿出时,是暗绿色的,因此有灯红酒绿一说。灯红洒绿中,要酿出美酒飘香的生活也不是件客易的事。
时光如酒,
我们人人都是酿酒师!
人文
吃客父亲
◆项杰
我的父亲是名资深吃客。曾听父亲的朋友说起,父亲独身时,每个月发下工资后,必定到宁波城市里,轮流在东福园、状元楼、梅龙镇等饭店撮上一顿,记不得那时叫饭店还是叫食堂,反正父亲绝对是那时的“月光族”。听母亲说,结婚后父亲也会偷偷用攒下来的私房钱去城里解解馋。
儿时我不太相信,儒雅且待人接物彬彬有礼的父亲会是一名吃客?但不久从与父亲的闲聊中得知他确实如此。在他的描述中,对川扬菜为主的梅龙镇龙眼虾仁豆腐、主打徽菜的东福园酥鲫鱼、状元楼本帮菜为主的锅烧河鳗情有独钟,而且心情好的时候父亲还会用简单的食材烧制几道拿手的菜,给全家尝鲜,当然也兼作他的下酒菜。
俗话讲,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海的阿拉宁波人,吹的是海风,吃的是海鲜,懂得什么季节吃什么海鲜,海鲜要吃什么部位,关于这一点父亲是很有讲究的。他常说:“黄鱼吃唇,鳓鱼吃鳞,鲳鱼吃下巴,带鱼吃肚皮。”新鲜的近海“串网”小海鲜,捕捉上来后,如鲻鱼、泥鱼、柴鱼“嘴巴要会动,鱼眼要会眨”,说这样的食材,不用放任何调料,倒点咸菜卤清蒸,原汁原味的才好吃。如果没吃完,也没关系,西北风一刮,打冻后“过泡饭”交关灵光。
每年九、十月间,吃毛蟹那是必须的,原因无他,父亲就好这一口。好在他有一位在大闸看闸的朋友,每年这个季节的某一天,父亲的这位朋友总会风雨无阻带着两条起码一斤多的河鳗以及十只毛蟹拎到我家,放下就走。毛蟹用细竹丝或棕榈丝绑住,一只垒一只,五只一串共两串,雌雄各半。我一直不解,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有人送毛蟹过来?后来才知,父亲当年在镇邮电所工作,每逢台风天,大闸的电线常被刮断,父亲每次都会冒着风雨前去修复,因此跟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毛蟹最好做法就是用锅隔水蒸熟。一打开蟹壳瞬间,脂膏满盖,香气扑鼻。父亲会挑两只最大的毛蟹给祖母,并剥好蟹肉,接下来,父亲、母亲、哥哥、我一人两只开吃。吃毛蟹需要蘸料,这难不倒父亲,他会事先把姜丝、红糖、酱油调好的蘸料在蒸毛蟹时一起蒸,吃毛蟹蘸这个料,不仅去腥而且驱寒,当然喝点酒助兴也是应有之意。
其实父亲爱吃蟹更爱喝酒,白酒、啤酒、老酒“三中全会”,酒量更胜常人。小时候听祖母讲,父亲年轻时从不沾酒,以至于每年祭拜祖父之后,祭酒常作料酒或倒掉。但从我记事起,父亲一生不曾离酒,就是过世的前一天,我和哥哥还含泪陪他喝了一碗酒。
每逢年末,父亲会自己动手做米酒,做的过程不再详细表述。只晓得米酒做成一昼夜后,父亲开始忙碌,先掀起缸盖看看酒窝中是否有酒酿液,如有,盖好缸盖再用厚被子保温一昼夜后,用酒耙掏酒,之后每隔12个小时上下翻掏一次后加盖。喜欢酒的人就是不怕麻烦。一月后酒成,第一道酒水存着作待客之用,之后所出的酒水父亲自己享用了。对于酒,他有一句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酒乃朝中福水,吃了浑身笃知。”如今思来,可爱之极。
儿时居住的小镇滨海,居民多从海里讨生活。早上刚从海上捞活上岸的人们为去掉身上的寒气,往往喜欢喝点“早酒”。于是乎,镇上的小吃店里每家差不多备着酒。冬天,有自家酿的米酒,夏天,有用甘蔗、番薯制成的白酒。此酒因为既“呛”又便宜,喜酒之人戏称为“枪毙烧”,这酒对父亲的胃口。
说起我第一次在老家喝“枪毙烧”, 就是拜父亲所赐。那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一个星期天,在家本想睡一懒觉,不成想,父亲从外面早锻炼回来,非叫起我陪他喝早酒。也巧得很,到街上恰好看到刚上岸的串网海鲜,于是怂恿父亲买了几只白蟹、几两虾、几条鱼交与小店老板加工,喝的就是“枪毙烧”。回想起来,这可能是因为父亲为我参加工作且已成年而意思一下罢了。现在,与父亲在那样的早晨喝酒,早已成为记忆中的碎片了。
当时,江南无羊,自然没有张一品羊肉。但我们佐酒的可以是螺丝。春笋。还有逆鱼。
你有生活的自由吗?但我有清风与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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